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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疫情三级防控制度

来源:爱乐情感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全市上下都要严起来、紧起来、动起来。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扛起属地管控责任,严格督办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相关职能部门要全面提升公共场所防疫举措,强化各类大型活动和重点场所管控,非必要不举办大型活动、演出等。各行业主体要切实落实重点行业、重点人群、重要场所防护措施和筛查检测,严格执行各类公共场所、营业场所常态化精准防控管理措施,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要求。广大市民要树立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无论居家生活,还是外出购物、工作差旅,都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外出注意戴好口罩,减少人员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出入公共场合主动配合测温、“一码双查”等各项防控措施,时刻绷紧个人防护这根弦。积极、主动接种疫苗,保护个人健康,提高抗击新冠病毒的能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一级防护(1)适用范围: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的人员,样本运送人员,一般呼吸道发热门急诊医务人员。(2)防护要求:穿工作服(白大褂)、戴一次性使用帽子、穿一次性使用隔离衣和戴一次性使用手套、戴一次性使用外科口罩(每4小时更换1次或感潮湿时更换,有污染时随时更换)。2、二级防护(1)适用范围: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出现症状的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在疫源地内进行终末消毒的人员,在生物安全柜内对标本进行处理和检测的实验室人员,病人转运的司机和医务人员,进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隔离留观室、隔离病房或隔离病区。(2)防护要求:戴一次性使用帽子、医用防护口罩(N95或更高级别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阴务里)物 e-'II书防护服或穿工作服(白大褂)外罩一件医用防护服、戴一次性使用手套、穿一次性使用鞋套。3、三级防护(1)适用范围: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出现症状的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进行标本采集人员。标本处理和检测时可能产生气溶胶操作的人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观察或确诊病例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近距离治疗操作例如气管内插管、雾化治疗、诱发痰液的检查、支气管镜、呼吸道痰液抽吸、气管切口的护理、胸腔物理治疗、鼻咽部抽吸、面罩正压通气(如BIPAP 和CPAP)、高频震荡通气、复苏操作、死后肺组织活检等医务人员。处理患者血液、分泌物、排泄物和死亡患者尸体的工作人员。(2)防护要求:除按二级防护要求外,将护目镜(防雾型)或防护面罩,换为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或更高级别带电动送风过滤式呼吸器(正压式头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条 各级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县级以上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第六条 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级防护适用于预检分诊、发热门(急)诊医护人员。需用PPE为一次性工作帽、工作服、普通隔离衣(预检分诊、发热门诊)、一次性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发热门诊)。注意区别于一般防护,增加部分区域普通隔离衣和医用防护口罩的使用。二级防护适用于进入传染病或多重耐药菌感染隔离病房的医护人员,进入隔离留观室和专门病区的医护人员、接触从患者身上采集的标本,处理其分泌物、排泄物、使用过的物品和死亡患者尸体的工作人员、转运患者的医护人员和司机。需用PPE为一次性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防护眼镜或面屏、医用防护服、乳胶水套、一次性防水鞋套。注意区别于一级防护,必须增加防护口罩、防护眼镜、医用防护服、乳胶手套和防水鞋套的使用。三级防护适用于为传染病或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实施吸痰、呼吸道采样、气管插管、气管切开等有可能发生患者呼吸道分泌物、体内物质的喷射或飞溅的工作的医护人员。需用PPE为一次性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防护眼镜或面屏、医用防护服、一次性防渗漏隔离衣、乳胶手套、一次性防水鞋套、防水靴。若使用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或正压式头套时,可无需戴防护眼镜和医用防护口罩。注意区别于二级防护,必须增加一次性防渗漏隔离衣和防水靴或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或正压式头套的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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